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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农村劳模及重点经营主体精准扶贫项目提供贷款优惠服务
发布时间:2017-08-22     浏览次数:     来源:宿迁市总工会

为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市总工会积极探索适应宿迁特点的精准扶贫模式,联合市农委、市扶贫办、江苏民丰农商银行共同出台《关于对农村劳模及重点经营主体精准扶贫项目提供贷款优惠服务的通知》。

扶贫对象:全市农村劳模及重点经营主体,包括农村劳模及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

贷款形式:组织全市农村劳模及重点经营主体发展扶贫攻坚项目,与低收入农户结对子,实施“大带小”帮扶模式。根据项目需求为符合条件的农户给予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的授信额度(包含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专项扶贫贷款额度),专项用于精准扶贫项目使用,贷款由农村劳模及重点经营主体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及时偿还贷款本息。

优惠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提供 “优先受理、优先授信、优先发放、优惠利率”等信贷优惠政策,开辟贷款受理、调查、审查、审批中开辟绿色通道,并执行央行同期基准利率(其中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专项扶贫贷款部分仍按政策执行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