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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7.6万亩
发布时间:2017-12-18     浏览次数:     来源:网上宿迁

2016年,宿迁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通过市县联动、密切配合,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27.6万亩。

一是组织领导有力。以县区为单位组建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或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或召集人,高位协调推进涉及农业水价改革的各项工作,科学编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2016年11月底,三县两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全部经县区政府正式批复并报省级部门备案。

二是改革配套文件相继出台。截至今年10月,宿迁市三县两区的农业水价核定办法、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办法均正式出台,整体出台进度位列全省第四,全市累计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资金370万元,落实节水奖励资金130万元。

三是强化典型示范。宿迁市在宿豫区稳步开展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全国80家,江苏仅2家),完成农田改革面积6.5万亩,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并在国家历次考察评比中排名全国前列。全国农田水利改革现场会上,汪洋副总理充分肯定了宿豫区的试点工作。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淮委、湖北荆门、安徽六安及省内十三家地级市先后到宿豫观摩交流。

四是加快面上改革进度。在斗口及以下的农田水利工程上安装配备了专门的计量设施330台(套);已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92万亩,占年度计划任务的98%;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全市基层水务站财政全额拨款全覆盖;规范组建了农民用水合作组织264个,占全省总数的36%、全省占比第一,所有行政村均落实了水管员;农水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宿城区成立了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运行管护机制实施方案,围绕明晰工程产权、移交工程产权,对全区所有乡镇水利工程进行调查摸底和确权发证,明确乡镇和行政村为管护主体,截至目前,共下达考核资金1099.63万元,其中“四位一体”管护人员工资719.55万元,小型水利工程考核奖补资金380.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