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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集中居住好政策让3万农村居民得实惠
发布时间:2018-08-14     浏览次数:     来源:泗阳县

近年来,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泗阳县积极施行优惠政策支持农村人口集中居住,新增耕地3万余亩,新建高标准农田20万亩,发展桃果、蔬菜、药材等30万亩特色产业,88个规划村庄新增“三来一加”项目300多个,3万多农民实现村庄内就业。

对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进行补贴。凡县内常住农户进县城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1万元安家补贴;凡通过土地整治拆除农村宅基地上建筑物并复垦到位的,给予1万元搬迁奖励;凡放弃安置、放弃搬迁奖励的,县财政再一次性给予购房总价5%的补贴。凡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宅基地1亩以内的给予1.6万元补助;农户《自愿退出宅基地协议》签订后10日内退出宅基地的,再给予1万元的奖励。同时,优化进城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凡在县城购买商品住房的农村居民,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涉农方面的补贴权益不变,还可自主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其子女可进入县城公办学校读书。

尊重农户意愿建设好保留村庄。积极探索“自建、代建、改建”的分类建设模式,农户可以按照政府部门提供的建房图纸,依据保留村庄规划,自拆自建;对于规划区外的房屋,通过土地整治项目,由村集体代建;对具有保留价值的房屋,采取“局部修复、整体提升”予以改建。在迁建过程中,依据“政府引导、政策鼓励、依法自愿、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先申请后实施,先付款后搬迁,先安置后拆除”的方法,既规避了工作中的矛盾,又兼顾了农户的意愿和利益。同时,按照“十位一体”要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娱乐活动场所、健身中心、幼儿园、卫生室、污水处理、水电气网、公交站点等基础设施配套,提高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共享乡村振兴的政策成果。